一、任课教师须知
1.任课教师有责任、权利和义务配合学院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生使用电脑设计须知。
2.若发现实训室丢失物品,任课教师要及时反映;学生损坏物品,任课教师要掌握;实训室发生其它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如若发现马上汇报。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呆在实训室辅导、管理学生,给学生布置学习任务,关闭不用的机器。两名教师课间轮流休息,必须保证只要有学生在实训室就必须有教师在。
4.任课教师如若发现或从学生那得到报告计算机软硬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学院,不得擅自打开机箱。
5.任课教师应作好考勤,登记好设计学生名单。认真填写设计记载本,有问题的机器请注明故障现象,并及时向学院反映。
6.电脑设计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检查各机器,确保没问题,直接统一在教师机上关机,并提示学生摆放好键盘、鼠标、座椅。同时配合实训室管理人员正确切断电源、关空调、关窗、关窗帘、关灯、锁门之后方可离去。
7.未经学院允许,不得擅自带外人随意进入实训室。
8.老师不到,实训室不开;老师下班,实训室关闭。
二、学生使用须知
1.学生须按照自己学号排序在实训室对号入座,不得自行随意更换计算机,不得在电脑设计实训室随便走动。
2.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进入实训室,离开时必须经任课教师同意。
3.严禁将香烟、食品、饮料、雨具、 包裹、镙丝刀、启子等物品带入实训室。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腐蚀性以及强磁场物品进入实训室。